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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0-07-15  作者:  阅读量:[]

济南大学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学生公寓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护同学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出台此条例:

第一条 住宿生在宿舍要遵循日常作息,不要干扰他人休息。

第二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不得向窗外、 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条 禁止在消防通道中堆放杂物

第四条 禁止夜不归宿,住宿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第五条 积极保护公共财物,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第六条 禁止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第七条 实行值日生制度,保持宿舍内部及门前环境的卫生、整洁。

第八条 实行宿舍安全员制度,宿舍安全员有责任监督、维护宿舍安全,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第九条 宿舍内严禁使用床帘帷帐违禁电器,严防安全隐患。

第十条 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

第十一条 学生要积极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人身、财物安全

第十二条 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宿舍要及时拔掉充电器等电器插头,

关闭插排灯、风扇等用电设备,切断电源。电脑、台灯、充电器、插座等用电设备在通电情况下禁止在床铺上使用,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网线。

第十三条 禁止携带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等进入宿舍。

第十四条 禁止携带或私藏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第十五条 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酗酒斗殴及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六条 实行辅导员(班主任)进学生公寓制度,辅导员每周进公寓不少于3次,班主任每周不少于1次

第十七条 每周对学生公寓卫生、安全进行不定时抽查,检查结果与学生综合测评挂钩,违纪违章者给予通报批评或院级、校级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大学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3号 电话:0531-82767404 邮编:250022 济南大学商学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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