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深造率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学风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经学院研究决定,根据年级、专业以及班级的深造率(含出国读研学生)情况,奖励在该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具体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集体奖励
1.对系奖励(以本系前三年深造率平均值为参照)
该系深造率高出本系前三年深造率平均值 | 奖励所在系(元) (其中系主任奖励不低于50%) |
1%≤深造率提高值<3% | 2000 |
3%≤深造率提高值<5% | 3000 |
5%≤深造率提高值<10% | 4000 |
10%≤深造率提高值 | 6000 |
二、个人奖励
1.班主任奖励(以本专业前三年深造率平均值为参照)
对深造率不低于本专业前三年深造率平均值的班级的班主任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奖励基数1000元 +深造率增量奖励(班级深造率-本专业前三年深造率平均值)*10000元。
2.辅导员奖励(以学院前三年深造率平均值为参照)
对该年级当年深造率高出学院前三年深造率平均值的辅导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年级深造率高出前三年平均深造率值 | 奖励该级所有辅导员(元) |
1%≤深造率提高值<3% | 1000 |
3%≤深造率提高值<5% | 2000 |
5%≤深造率提高值<10% | 3000 |
10%≤深造率提高值 | 5000 |
三、审核程序
每年的应届毕业生深造情况,由辅导员在当年年底统计造表、学办主任复核、相关人员确认无误以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说明:
1.申请国外研究生计入样本。
2.对个人(班主任、辅导员)的奖励,学生基数以年级、班级的第七学期实际在校人数为准,不包括往届生(延长修业年限、休学、入伍等);集体奖励以当年毕业生人数为准,按学校考核标准执行。
3.奖励资金由学院年终绩效发放。
4.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商学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