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20]3号)和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济大党办字〔2020〕3 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葛金田 冯素玲
副组长:邢仁忠 孟德洋
成员:张奉军 柳兴国 王悦 刘毅 郑平 祝晓斐
2.成立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郑平(兼) 祝晓斐(兼)
成员:王健(女)、周媛、王丽芳、王帅、谢宇、赵淑海、各系主任及辅导员、班主任等。
二、具体工作安排
1.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学院、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做好所有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下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控;禁止学生提前返校,同时做好原计划提前返校学生的劝阻安抚工作;向每一位学生发放知识手册、倡议书等宣传材料,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及学校、学院有关工作安排,及时更新学院公众号内容。
责任部门:学办、团委、研究生办、专业学位办、国际合作办
2.教育引导学生在所住地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和纪律要求,本着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自觉地做好个人防控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社区的领导,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联系,报告个人状况。
责任部门:学办、团委、研究生办、专业学位办、国际合作办
3.做好学生情况排查和动态跟踪,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感染、疑似感染、隔离观察的学生。自1月28日起,各年级辅导员每日上午11:00前进行摸排汇总,并将情况及时报给学办主任,学办主任再汇总学院情况,于12:00前报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同时向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国际合作办做好留学生情况的排查跟踪,及时向国际交流学院、学院领导报告情况。如果存在以上情况,要做好汇报、记录和跟踪关怀,按程序报告、随时掌控。
责任部门:学办、研究生办、专业学位办、国际合作办
4.全面具体掌握学院湖北(特别是武汉)籍学生情况,由专门辅导员每天与学生进行动态沟通,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控。
责任部门:学办
5.暂停全体学生寒假期间各类公益性集体活动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暂停寒假期间教师的相关学术活动(主要是指外聘专家和人员参加的活动),暂停实验室(实训室)、资料室等场所开放。
责任部门:团委、研究生办、专业学位办、科研与学科办、实践教学办
6.具体了解掌握学院教职员工的动态和去向,专业教师由各系负责跟踪联系,行政人员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跟踪联系。对于寒假前后有湖北旅行史或居住史的教工及有湖北来济亲属的教工要做好情况跟踪,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向校医院、学院报告。自1月28日起,各系主任每日上午11:00前对本系教师情况进行摸排汇总,并及时报给学院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汇总情况后于12:00前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系
7.制定延迟开学工作预案,提前做好开学相关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教学办、学办、研究生办、专业学位办、各系
8.开学前后,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返校时是否去过或途经武汉、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史等记录工作,如有疑似症状,立即安排学生到规定医院就诊。对不宜立即返校的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责任部门:学办、研究生办、专业学位办、国际合作办
9.开学前后,做好学生宿舍、办公室、教室等环境的卫生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师生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常开窗透气、锻炼身体、合理饮食。
责任部门:办公室、学办、团委、各系等
10.对需要相关帮扶的困难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或必要的物质保障。
责任部门:学办
三、相关要求
1.学院目前就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学校、学院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不得谎报、瞒报、漏报。严格执行假期学院领导和职能科室值班安排,一律到岗值班,除处理日常事务外,重点关注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值班值守人员发现特殊情况,在向学院报告的同时,要第一时间上报校医院(校医院值班电话:82767129、82767120)。
2.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控、不恐慌。
3.严格责任制,发挥表率作用。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好疫情联防联控是全院每一位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历史担当,大家要在言行上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切实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深入防范一线,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工作要细致、周到、温情,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让党和政府、校党委及广大师生和家长满意。
济南大学商学院(标准化学院)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