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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4  作者:管理员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16年秋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和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人员

本次只接收延期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出的答辩申请。

二、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条件

1、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

2、完成学位论文

三、申请答辩程序及提交材料

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

1、研究生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表一份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研究生在“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同步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完成本次答辩申请提交工作。

3、学院审核答辩资格,汇总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形成全日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

4、将学院审核通过的答辩申请表纸质版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提交到研究生院审核。

在职项目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

1、学生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表一份给学院办公室。

2、学院审核答辩资格

(1)整理培养原始材料:试卷、成绩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资格审查表等;

(2)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是否修够学分、成绩是否合格、是否满足学习年限要求等。

(3)是否缴清学费。

3、汇总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形成在职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

4、将学院审核通过的答辩申请表纸质版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提交到研究生院审核。

四、相关要求

1、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答辩资格,禁止弄虚作假。

2、学院务必于2016年10月24日前完成答辩资格审核,提交答辩申请表及答辩申请汇总表(在职研究生同时提交原始培养材料备查)。10月24日之后,学院不再受理任何答辩申请。

3、答辩申请表统一用A4纸 ,正反面打印表格、不得改变格式。

4、所有需归档的答辩申请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学生、导师和分管领导签名之处不得打印。

五、相关附件

1、济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http://yjs.ujn.edu.cn/detail.asp?id=748)

商学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