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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新联谊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15  作者:  阅读量:[]

济南大学联谊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商学院学生学习激励机制,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信心,树立奋发进取、嘉奖优秀、培育英才的教育教学风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业竞争力,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济南大学商学院合作,设立济南大学“新联谊奖学金”。

一、评选时间

每年9-10月份。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具有济南大学商学院正式学籍,商学院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每年确定25人进行奖励。

(二)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学年除通选课外没有补考、重修课程记录。

三、评选程序

1.实习结束,根据学校推荐和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对实习生综合评价确定奖励名单,会计学专业奖励10名;金融学专业奖励5名;财务管理专业奖励5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奖励5名。

2.名单经教学管理办公室审定,并签署意见。

3.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教学管理办公室意见,审定名单,由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提交到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

4.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确定“新联谊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如有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5.召开授奖大会正式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金。

四、奖励金额:

每人奖金2000元。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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